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 殡仪服务员职业(殡葬礼仪师工种)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公告
各会员单位:
为了持续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落地见效,加快殡葬职业技能等级评定建设进程,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240号)文件精神,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殡协”)于2022年10月获市人社局同意批复(沪人社职【2022】276号)成为本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并在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完成备案(沪职鉴中心函【2022】149号)。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新模式,市殡协是本市殡葬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停滞七年后首次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主体在本市会员单位内开展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就2023年度殡葬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
二、考核地点
上海市宝兴殡仪馆(西宝兴路833号),具体各考场位置以《准考证》标明为准
三、考试时间
2024年1月3日至5日
四、考试职业(工种)及等级:
职业编号 |
职业(工种) |
等级 |
备注 |
4-10-06-01 |
殡仪服务员 (殡葬礼仪师) |
五级/初级 |
|
五、报名对象和申报条件
1、报名对象范围
限定为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内部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制员工)
2、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身份证出生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前)
3、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4、专业与职业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进行申报)
依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结合《殡仪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版)》,从事追悼、 告别场所布置, 接待、 引导家属和宾客, 组织治丧活动等殡仪服务工作的人员:
(1) 拟从事本职业①或相关职业②工作
(2) 从事本职业①或相关职业②工作
注解:①本职业是指殡仪服务员(含原遗体接运工);②相关职业是指公墓管理员、 遗体防腐整容师、 遗体火化师
六、报考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完成考试报名、提交资料、资格审查、认定费缴纳等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考试报名
考生登陆“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或“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官网”(网址:百度搜索“上海殡葬网”),下载由市殡协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中心定制的《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确认表》、《殡葬行业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及《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委托协议》,按要求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并附上所有相关材料。
(二)提交资料
1、近期1寸、2寸彩色(白底)免冠证件照各一张(背面注明本人单位、姓名,分别为办理准考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使用),同时提交1寸照片电子版一份,jpg格式,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大小不超过20k,发送至市殡协邮箱sfa_021@sina.cn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确认表》(原件,下载后填报);
5、《殡葬行业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下载后填报);
6、《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委托协议》(原件,下载后由委托单位按要求填报)
7、在《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确认表》中提及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8、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
9、以上材料须于2023年 12月 9日前报送至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
(三)资格审查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市殡协对按要求报送报名所需材料的考生进行资格预审核,不具备资格的考生不予受理。
(四)现场报名方式
通过资格预审核的报名考生,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市殡协,现场通过市人社局4.0自助经办系统再一次进行报名身份核验确认,当场获取一份打印出来核验通过的考生报名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完成签署。
(五)报名时间期限和地点
报名时间期限: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 12 月 9 日15:00 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2100号B栋4层(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
联系人:凌轶亲
联系电话:021— 56308806,13916530970
七、考核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笔试)和实操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
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标准及缴纳方式
1、认定收费标准:五级/初级 1500 元/人。包含:考试场地费、考场标准化监控督考系统专用设备设施费、考场用具仪器耗材费、证书费、考生及考务人员用餐等。
2、缴费方式:由通过人社局资格核验系统的考生本人至市殡协财务部现场缴费,当场出具收费发票。
九、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截止前缴费成功的考生,由市殡协通过市人社局4.0自助经办系统统一安排考试,并生成《准考证》发放给考生,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次考试,按照考试缺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若要再次参加考试,需重新报名交纳等级认定费。
十、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予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官网上的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1、请各会员单位及时提醒本单位报名考生将个人电子照片发至协会邮箱,同时将其他报名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协会;
2、报名审核与票据领取仅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段(9:30-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15:00止。
3、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不同工种、不同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确定,具体政策课咨询考生社保所在地人社部门
上海市殡葬行业协会
二O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确认表》(原件,下载后填报)
附件2 《殡葬行业职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下载后填报)
附件3 《殡葬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工作委托协议》(原件,下载后由委托单位按要求填报)